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(施工总承包企业)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
栏目:更新要闻 发布时间:2022-04-26


各设区市建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
  为培育我省建筑业龙头企业,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省厅制定了《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(施工总承包企业)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。《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》(闽建筑〔2014〕21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4月21日